2005 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
根据人事部、信息产业部《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3〕39 号),计算机与软件考试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适用于社会各界从事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网络、信息系统和信息服务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报考任何级别不受学历、资历条件限制。从 2004 年 1 月 1 日起 ,全国不再进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通过计算机与软件考试获得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省人事厅、省信息产业厅豫人职〔 2004 〕3 号文件对全省计算机与软件考试实施工作作了了具体规定。一、 2005 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2005 年 11 月 5 日
初级资格(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考试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程序员 上午 9:00—11:30 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应用技术
网络管理员 上午 9:00—11:30 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应用技术
电子商务技术员 上午 9:00—11:30 基础知识
下午 214:00—16:30 应用技术
中级资格(工程师):
考试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软件设计师 上午 9:00—11:30 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应用技术
网络工程师 上午 9:00—11:30 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应用技术
电子商务设计师 上午 9:00—11:30 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应用技术
信息系统监理师
上午 9:00—11:30 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应用技术
高级资格(高级工程师):
考试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上午 9:00 — 11:30 综合知识
下午 13:30—15:00 案例分析
15:20—17:20 论文
系统分析师 上午 9:00 — 11:30 综合知识
下午 13:30—15:00 案例分析
15:20—17:20 论文
注:( 1 ) 考试大纲与教材出版信息见 [url]www.ceiaec.org[/url] / 资格考试 / 教材目录 ( 2 ) 信息处理技术员考试的试点办法另行公布 ( 3 ) 信息处理技术员的应用技术科目采用分批机考,其他考试均为笔试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不限学历和资历条件。
三、证书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每 3 年登记一次。有效期满前,持证者应按有关规定到河南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及其指定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四、开封市报名地点
河南大学金明校区计算机大楼504(实验准备室)
联系人:王素真(老师)
报名时间:2005年9月10日(周六)、9月11日(周日)
五、报名手续
1、考生应先了解计算机与软件考试有关政策规定以及考试大纲的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级别报考。核发准考证后,不办理考生改报和退考退费事宜。
2、人员需交验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学生证、军人证等)及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四张。
3、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统计和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 ( 豫发改收费 [2004]1054 号 ) 的规定,收费标准位系统分析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每人 165 元 , 其它级别每人 110 元。
4、请考生自备 2B 铅笔、橡皮、圆珠笔(钢笔)。
★六、考试后继事项
持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专业人员 可 在认定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 ( 河南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 )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获得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证明。如果 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培训 40 学时以上,三年累计接受 180 学时以上 ,可在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有效期(三年)期满前三个月到指定机构进行证书登记,以 延长证书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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